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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?桦甸市:多举措构筑医保基金“防火墙”

发表于2021-11-17

桦甸市近两年来立足新阶段、分析新形势、把握新机遇、推进新发展,不断提高反欺诈、防风险综合效能,深入开展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曝光骗保问题专项整治,确保医保基金完整安全、确保医保制度稳健运行和可持续发展,维护人民群众长远、根本的医保权益。

数据分析与实地检查相结合,提高基金监管强度。在全面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“回头看”及2021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中,桦甸市顺应大数据发展潮流,以医保智能监控平台数据为出发点,对5742条疑点数据进行分析研判;强化数据分析结果与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全面汇总、综合分析,“无死角”地查漏防冒,排查线索,重拳整治,使查实的问题佐证更严谨、更科学、更详实,累计处理129个违规案件,真正实现医保基金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。

条例解读与文明执法相结合,加大基金监管力度。2021年2月19日,国务院正式颁布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》(国令第735号)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填补了我国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法规空白,为守护医保基金提供了重要的法治遵循。对此,下发通知要求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学习贯彻《条例》,发放宣传品2万份、悬挂条幅490条,营造人人关注、人人知法、人人守规的良好宣传氛围。同时,组织医疗保障局执法人员开展《条例》学习,进一步树立法治观念、培养法治思维,运用法律手段强化文明执法,共检查定点医疗机构31家、定点零售药店95家,查处定点医疗机构29家、定点零售药店86家,其中暂停协议1家,取消协议3家,追回医保基金227.64万元,彻底斩断欺诈骗保利益链,护牢守紧百姓的“看病钱”。

政策指导与现场约谈相结合,创新基金监管角度。将专项整治行动与日常监管有力结合,在管理、经办、服务、监管、信息化支撑等方面创新监管角度,强调责任和效果,收集定点机构政策需求,约谈定点医药机构51家,并辅以政策指导做到点面兼顾,强化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的针对性与全面性,提升基金监管效能。

学习交流与联合检查相结合,强化队伍建设精度。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机制,全面提升依法治理、依法行政能力水平,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医保法治工作队伍。通过组织开展联审互查、“双随机一公开”抽查等方式规范医保经办行为,加强和规范协议管理,设立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推进社会监督。会同公安、卫健、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开展综合监管3次,约谈查处定点医药机构3家,形成高效监管合力。加强监管能力建设,积极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监管,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,推进诚信体系建设,建设基金监管长效机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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